•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414/2021-00142 组配分类: 其他会议
  • 成文日期: 2021-08-16 发布日期: 2021-08-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
  • 标题: 市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部署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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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部署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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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部署会,对开展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局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市局主会场收听收看,各分、县局在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上,省公安厅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对开展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工作进行了部署,就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命名标准、严格强化质量监督提出明确要求,详细讲解了组织实施评选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具体内容。

省厅会后,市局立即召开续会开会。韩磊同志指出,“枫桥经验”是国家认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已经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代名词,第二批创建活动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对标对表、全力攻坚,努力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韩磊同志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对创建活动的思想认识。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平安济南”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准确把握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标准的调整变化,全面推动创建活动走深走实。二是切实明确创建活动的标准。市局要成立创建办公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协调各警种配合,严格把握标准,认真对照检查,真正把优秀派出所选出来、推出去。三是切实把握创建工作要求。要把握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准备,各分、县局严格做好初审,基础支队要积极对接有关分局,指导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对接市局有关警种,复核会商确定申报名单。四是切实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引领作用。各分县局要围绕公安部标准,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严格队伍管理,狠抓业务建设,对推荐的和已经命名的派出所,从人员、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全力推动派出所建设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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