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414/2023-0026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公安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3-30成文日期:2023-03-30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违法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建议者
张宝成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答复时间
2023-03-30答复内容
近几年,我市电动自行车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已将400万辆,电动自行车对于保障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也缓解了机动车对交通压力的影响,但同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也在逐步增多,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数量增多。
造成上述事故的原因是诸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原因:
1、电动自行车数量激增,且市民出行时间相对集中,交通压力一定时间内巨大,济南市出现电动车大军的画面比比皆是,而城市道路没有电动车专用通道,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车混行,极易造成拥堵以及事故发生。
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车,占到行车普遍,与其他车辆和机动车极易发生剐蹭事故以及追尾事故。
3、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规闯红灯、外卖送货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严重碰撞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
为有效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出行的安全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建议对我市的电动自行车违法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治理工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从宣传深度、广度出发,让社会各个层面深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和重要性,重点加强对外卖小哥、快递人员的安全教育,从入职环节增强安全意识。
二、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建设等问题,对于交通压力巨大的区域,建设专门的非机动车专用道,解决机动车混行的问题。
三、对查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包括对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从源头上严厉打击。
四、将电动自行车违法治理问题提高治理层面,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要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作为一项文明行动,发动全社会全员共同参与,市民互相监督、共同监督,形成人人维护安全的良好社会现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济南市公安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44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违法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电动自行车因其价格较低、骑行便捷,日益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选择,不仅保障了市民的出行便利,同时缓解了的交通压力。任何事物均有两面性,电动自行车也不例外,诸如不戴盔、不挂牌上路,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不仅给他们自己带来安全隐患,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对在工作中发现这类交通违法,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多项措施治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自2022年5月1日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后,在原有的执勤执法措施上,济南交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骑行观看手机等加大整治处罚力度,目前收到较明显的效果,在高峰期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大幅上升,从2021年年初的不足个位数,到现在稳定在90%左右,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因为电动自行车定位不清晰,没有纳入明确的法律法规管理,导致较长时间管理强度不够,部分骑乘市民认为违法成本交低等因素,致使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较多。济南交警创新治理手段,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开展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开展广泛宣传,推出“头盔为谁而戴”“交警街头说快书”等新颖活动,让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知危害、守安全,警民共创良好交通环境。
三、坚持常态整治。济南交警坚持以路面为主战场,警力向路面倾斜,针对重点路段、人员流动密集区域,加大严查严处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