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414/2023-0024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公安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6-29成文日期:2023-06-29
标题
关于创新执法机制 整合交警和城管职能精准发力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提案提案者
马茂祥政协提案领域
城乡建设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答复时间
2023-06-29答复内容
在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济南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连冠”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开门红”,极大地振奋了全市人民创建文明典范城的信心、坚定了必胜的决心。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全市“提升城市软实力 创建文明典范城”动员大会发出了攻坚行动动员令,掀起了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新高潮。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是落实《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关键之年。经过全市人民不懈的努力,尽管影响泉城文明形象的诸多难题都基本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在城市文明形象方面,车辆违停和和摊贩违法占道这两大痼疾在很多地区依然非常突出,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亟待提高。
本地市民非常愤慨、外地来济南人员非常不解的一个尴尬现实是:我市很多路段的专用人行道被摊贩和违停车辆挤占,行人被迫走非机动车道。有些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也停满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又不得不挤上了快车道,人车混行,异常拥堵,既直接影响城市文明形象,也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更有甚者,有些路段的快车道也长期被机动车非法占用。
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除了管理部门人手不足、执法不力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交警和城管职能分割,各自为政,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违停和占道乱象横生。按照目前的职能分工,城管只负责处理摊贩占道行为,而交警只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结果是,即使摊贩违法占道摆上了快车道,交警也无权处理摊贩。而摊贩占道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但城管按职能分工只能处理摊贩违法占道经营,却无权对违停车辆做出处罚。这样,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交警和城管的执法真空,交警不管占道经营,城管不管占道违停。同一路段的违法行为,需要交警和城管各自分工处理,结果却往往都不能及时管理,既浪费人力,又导致管理效率严重低下,成为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二、借鉴模式及建议
2022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加快构建城市治理一体化格局”。事实证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加强综合执法才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效率。针对我市创城工作的关键难点,整合交警和城管职能刻不容缓。在这方面,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全国多地已有很多成熟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北京和漯河模式,即把交警处理违停的部分管理职能移交给城管。2020年10月,北京市政府发布《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把交通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划入城管执法,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2020年,河南省漯河市也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郑州模式,虽然不移交交警和城管职能,但双方职能有机融合,随时联动,即时执法。2018年10月起,郑州市内各辖区的城管部门对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即时予以处罚,显著地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的效能。
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刘强在济南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 “硬实力让城市强大,软实力让城市伟大。”无论提高软实力还是硬实力,必须首先提高省市管理的硬能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精准发力,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尽快治理我市违停和占道顽疾,以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市民素质提升,特建议:
1、在强调交警和城管要各自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要尽快打破交警和城管各自为政的局面,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尽快整合交警(公安)和城管的职能,建立违法信息实时综合处理中心,切实推进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大交警”和“大城管”的功能,全面高效地解决摊贩占道和车辆违停这两大严重影响省城文明形象的痼疾。
2、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我市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期间实行且行之有效的“路长负责制”,深入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更细致地落实各方责任和任务。为方便公众参与和监督,要把各路段、片区管理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向公众公示。
3、相关部门在严格执法、主动积极履职的同时,也要及时、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和举报,利用相关媒体,建立市民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和部门渎职懒政投诉站,坚决杜绝“不愿管、不能管、不敢管”的“三不”行为。对于严重不作为、推诿扯皮、严重失职的个人和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公开曝光,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济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432号提案"关于创新执法机制 整合交警和城管职能精准发力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提案"的答复
一、2020年以来,根据全省公安机关“两个大抓”暨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再抓三年”试点任务要求,济南交警创新推进“路长制”工作模式,按照“分级管理、包干负责”工作原则,通过职能重组、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实现“一警多能、多警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推动多警种合成作战的警务运行机制新变革。统筹交警、巡警、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实现了扁平指挥、精准布警、就近派警、就近执法、快速处置,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挤压了治安交通违法犯罪的空间,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安在行动、警察在身边”。二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公安牵引、部门联动、共建共治的综合治理模式,“两站两员”、警务助理等基层共治机制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与保险、保安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公安专业力量与群防群治力量的专群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协同共治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打造 “一门通办”的公安业务融合办理新模式。将部分交通管理业务和派出所业务有机融合,在城区实行交管业务进派出所,在农村实行派出所业务进交警执法站,打造“线下一站式、线上一体化”的服务新模式。
二、配合市城管局开展“路长制”工作,推行“路长+网格”的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实现监管点面交叉全覆盖,构筑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通过相互协作、互相补台,发现道路中存在的交通设施问题,弥补交警在城市道路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监管漏洞。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平台的作用,及时维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交通。
三、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是一项全市的民生工程,单靠某一部门是无法完成的任务,要创新机制、整合包括交警、城管在内的各方力量,汇聚全市人民的智慧,树立高手在民间的群众观点,同时强化部门主责和属地主责,充分释放主观能动性,主动加强持续性、系统性治理,梳理停车乱点,特别是对于主、次干道的违法停车乱象,要持之以恒地进行秩序整治,然后一个一个地去消除这些乱点,继而形成违法停车治理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同时,依靠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与所在街办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坚持“执法与疏导”相结合,通过增设相应的停车区域、针对性设置限时区域等措施,尽全力解决群众日常生活工作的“刚需”,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品质。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