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414/2024-0008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公安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3-25成文日期:2024-03-25
标题
关于加强省会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建议者
姚丽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答复时间
2024-03-25答复内容
关于加强省会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电动车因其环保、节能、省钱、便利等优点风靡济南城,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对泉城的城市景观和交通通达性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严重拉低了外来客对泉城的第一印象。
案据:
电动车对济南的负面影响如下:
1、很多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上路,不仅环保不达标也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
2、电动车占道停车严重。例如CBD电动车围楼情况突出,影响强省会形象的树立。
3、历史城区存在黑牌三轮电动车私拉游客的现象,影响“泉.城”文化品牌的创建。
4、上下班高峰时段百米电动车长龙是主干路交叉口交通堵塞的主要原因。
方案:
1、建议出台《济南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车管理。严格限制不合标电动车上路。
2、对于电动车占道停车情况,应该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公司职员的电动车占公共交通用地停车,责成公司解决职工停车问题,违者公司罚款直至解决本公司职员电动车占道停车的情况;二、公共服务场所周边消费者或者服务对象占道停车,责成公共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划定停车区并计时收费,违者拖走并罚款。
济南市公安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29号建议"关于加强省会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济南市目前人口超千万,电动自行车因其省钱、便利等优点风靡济南。目前济南已挂牌电动自行车约400余万辆,但电动自行车占道停车问题严重影响泉城美誉度。近年来,济南交警始终依法采取多项措施治理电动自行车的占道违法。
一、强化源头疏导,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目前,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停车设施严重不足,全市大部分写字楼、综合体、公交场站周边缺少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场,建议中提到的“CBD”,以及舜泰广场等写字楼,因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不足,导致大量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宇周边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济南交警从源头做起,在不妨碍交通的情下,尽最大可能拓展电动自行车停车空间,2024年拟在全市道路上设置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3547处,缓解其停放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对接辖区街道办事处,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二、强化路面治理,依法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022年5月1日期实施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因为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管理强度不够,部分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认为违法成本交低等因素,致使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较多,乱停放多发。为持续提高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行为养成,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在加强路面执法的同时,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规模,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坚持处罚与安全教育相结合,通过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人员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养成规范停放的交通习惯。近期,我们将借助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门前五包”、 “路长制”等相关活动,会同辖区居委会、城管中队等部门深入单位、企业、社区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引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自觉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