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公安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5-31成文日期:2024-05-31
标题
关于尽早根治电动车上楼消防隐患的建议提案者
彭运新政协提案领域
城乡建设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答复时间
2024-05-31答复内容
关于尽早根治电动车上楼消防隐患的建议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保有量每年都在递增。电动车制造企业也在加大科技创新,通过提高电池容量和能量密度、提高充电电压、应用新型锂离子电池、大功率液冷电机、高功率控制器、智能快充等一系列技术手段,使得电动两轮车的续航里程和动力性能大幅提升,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使用。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电池容量、充电功率的提高,电动车的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数据显示,2021年报告电动自行车火灾1.4万起,2022年报告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由于锂电池自身易爆炸易蔓延的特点,一旦起火,火势迅猛且瞬间产生大量剧毒烟气,在室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2023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分析的报告,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与充电与否以及是否在使用中没有必然联系,因电池自身理化性质和制造工艺特点,均有可能发生火灾。
2021年《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其一旦起
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济南市各小区的物业公司也都积极响应,在单元门口、电梯内部等位置张贴了禁止电动车入内的警示标语,但现实中仍有一部分居民或是不以为然,或是担心车子在楼下被盗等各种原因不听劝告继续推车上楼。对于这种严重危害居民消防安全的行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也不可能时刻安排人员在电梯门口巡视,无力阻止,相关管理工作也只能停留在宣传教育的层面,执行力度不佳,隐患依旧存在。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对于新建住宅、公寓等项目,将电动自行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作为消防验收的必备标准配置。对于现有小区,强制推进电动车电梯阻止系统的安装,在不超过1/3业主反对的情况下,允许物业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安装电动车电梯阻止系统。将电动车电梯阻止系统安装率纳入每年的消防设施检查范围。
二、加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建设
对于新建居住小区,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纳入配套建设,明确相关配建指标。对于现有小区,鼓励充电桩企业、物业公司等在小区内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允许物业公司在征得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动用维修基金修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于场地受限、电源条
件受限等资源不足的小区,允许物业公司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及次干路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桩企业在小区周边建设商业性汽车充电站的同时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换取税收优惠等政策。
三、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超标电动车的行为
对电动车随意改装线路,选用的电池、控制模块等产品不合格或超标将加剧火灾风险,建议严厉查处超标改装电动车违法上路行为,禁止电动车经销商、维修商提供非法改装、加装、拼装业务。加快临牌、无牌、超标电动车的淘汰退出进程,引导民众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电动车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233号提案的答复
彭运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根治电动车上楼消防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小区将电动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作为消防验收必备配置的建议
在实践应用中,电梯阻止系统能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从而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据了解,电梯属于强制检验产品,电梯系统改装或加装设备需经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将电梯组织系统纳入消防验收必备配置,需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审核同意。
二、关于加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建设
今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问题,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涉及规划调整的,优化程序简易办理,不涉及规划调整的,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具体由地方城乡规划部门落实。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如需调整规划,优化程序简易办理。在商业区、地铁周边等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围。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4月23日,市住建局制定《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力争在2025年底前,实现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比例达到1:3(约建设3.2万个充电桩、增建38万余个充电端口)。方案对降低充电费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需要。
三、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超标电动车的行为的建议
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一是严查非法改装。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在
将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登记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登记上牌服务,2024年底前完成。三是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取证能力,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