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414/2025-0008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公安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4-10成文日期:2025-04-10

标题

关于继续健全严格城市环境中宠物犬管理办法的建议

建议者

张玲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5-04-10

答复内容

关于继续健全严格

城市环境中宠物犬管理办法的建议

一、建议缘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宠物犬已成为许多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但与此同时,宠物犬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如随意放养、扰民、伤人等不文明行为频发,给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居民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提出以下关于继续健全严格城市环境中宠物犬管理办法的提案。

二、问题分析

1.监管力度不足。当前对宠物犬的监管缺乏统一、有力的监管体系,导致不文明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2.证件办理不规范。部分宠物主人对宠物犬的证件办理意识不强,存在无证养犬、逾期未年检等现象,给城市管理带来不便。

3.宠物主人义务不明确。宠物主人对宠物犬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缺乏明确认识,导致宠物犬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频发。

4.宠物伤人事件责任界定不清。在宠物犬伤人事件中,责任界定往往存在争议,给受害者维权带来困难。

三、解决方案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监控摄像头、大数据等,实现对宠物犬活动的远程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不文明行为。二是建立宠物犬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宠物犬信息的登记、查询、更新等功能,方便管理部门和居民随时掌握宠物犬的动态。三是加强物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宠物犬的监管。

2.规范证件办理流程。一是明确宠物犬证件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加强对宠物医院、宠物商店等机构的监管,确保宠物犬在合法渠道接种疫苗和办理相关证件。二是建立宠物犬证件的年检制度,对逾期未年检的宠物犬进行处罚,并督促宠物主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明确宠物主人义务。一是制定宠物主人行为规范,明确宠物主人在宠物犬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如使用牵引绳、清理宠物粪便、避免扰民等。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宠物主人的文明养犬意识,鼓励其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养犬活动。

4.明确宠物伤人事件责任界定。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宠物犬伤人事件中的责任界定,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和救济。二是加强对宠物犬伤人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济南市公安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21号

"关于继续健全严格城市环境中宠物犬管理办法的建议"的答复

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健全严格城市环境中宠物犬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监管力度不足,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公安机关将联合城市管理、农业畜牧等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乡镇政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违法养犬日常整治查处和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文明法治的养犬氛围;依托民生平台数据分析,同时借助情报信息部门的现代信息技术数据,将违法养犬行为及时推送给属地派出所,通过现场督查、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进行网上网下全时调度指导依法及时查处,针对重点区域和突出诉求,治安支队养犬管理稽查队联合分县局治安部门开展现场集中整治。

二、关于证件办理不规范,规范证件办理流程的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养犬登记管理,秉持“网上办、就近办、

随时办”的原则,在“爱山东”上线运行“济南市养犬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并不断加以改进提升 ,使市民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登记申请,扩增87家动物诊疗机构作为便民犬只登记服务点,方便养犬群众就近办理。

三、关于宠物主人义务不明确,明确犬主义务的建议

我们将利用每月第一个周六的全市“文明养犬宣传日”,开展常态化文明养犬宣传,同时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在全市推动开展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知识,让养犬市民知晓养犬法规,遵守养犬法规。

四、关于犬只伤人事件责任不清,明确责任界定的建议

为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发生,我们将强化养犬稽查,市、区(县)养犬稽查部门会联合行动加大养犬管理巡查频次,加大对养犬不登记、遛犬不拴绳、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违法养犬行为稽查处罚力度,同时妥善做好犬只收容工作;对发生的犬只伤人治安、刑事事件,及时、依法、规范处理,涉及民事案件,及时协调移交法院进行司法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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