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公安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6-11成文日期:2025-06-11
标题
关于加大交通文明行为引导 提高市区十字路口通行能力建议提案者
张玲政协提案领域
城乡建设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答复时间
2025-06-11答复内容
关于加大交通文明行为引导 提高市区十字路口通行能力的建议
随着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广泛普及,济南市区的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各种车辆通行缓慢。交警和路政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优化信号灯,形成绿波带,加大路口改造,增加车道方便车辆通行等等。但据观察,影响市区交通路口车辆通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电动自行车的越线停车问题。一方面占据机动车右转空间,特别是处于大型车辆的视觉盲区,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阻碍侧面方向的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的通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路口车辆的通行数量。
建议交警部门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红灯期间在停止线内等候,让出十字路口的交叉路面,提高车辆的通行速度和通行量,减轻上下班高峰期的交通压力。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0258号提案“关于加大
交通文明行为引导 提高市区十字路口通行能力建议”的答复
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交通文明行为引导 提高市区十字路口通行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路检路查。坚持常态治理+专项整治,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口路段的警力投放,加强住宅区、商圈、医圈周边道路的秩序管控,强化查处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骑乘人员在劝导、教育、警告后,依法处罚,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一以贯之的不懈打击,消除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伴生的安全隐患。
二、便利群众通行。充分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空间,机非物理隔离设施能设尽设,规范分道行驶;对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通过完善标志标线和加强路面劝导等手段,引导分道行驶。合理规划路口非机动车待驶区域和骑行流线,规范通行秩序,降低混行抢行安全风险。
三、加强精准宣导。创新宣传途径、手段,精准投放,针对一老一小、大学生、机关单位企业人员、新兴行业人员等不同的受众,融合新媒体平台,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精准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行为,提高公众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最大化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的意识,打造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文化,润物无声的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