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414/2026-61734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2026-04-21 成文日期: 2026-04-21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号

20260181

标题

关于提升共享单车管理 优化城市出行环境的建议

建议者

付景龙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济南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6-03-22

答复内容

关于提升共享单车管理 优化城市出行环境的建议

共享单车作为便捷灵活的绿色出行方式,是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的关键载体,有效补充了我市公共交通体系,为市民通勤、游客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动低碳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济南市通过实施总量管控、电子围栏监管、联合执法整治等举措,共享单车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但仍存在投放潮汐失衡、部分区域无序停放等待优化问题,影响市民出行体验与城市市容环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区域停放无序。部分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通道、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及窄幅非机动车道等关键区域,妨碍无障碍通行和应急救援;在部分学校、医院及商圈周边形成车辆淤积,挤占人行空间,不但增加交通事故风险,也影响城市美观度。尤其在节假日旅游高峰期,景区周边车辆的无序停放问题尤为突出,市民无法便捷取车、还车,既降低绿色出行的吸引力,也影响游客出行体验和济南旅游城市形象。

二是当前电子管理存在的短板。1.电子围栏覆盖与精度不足:部分老城区背街小巷、社区周边未布设电子围栏,核心区部分点位存在定位误差,导致用户“想停却找不到合规区域”或“误停禁停区却未被识别”,催生无序停放。2.技术约束力度偏弱:部分区域未实行“入栏强制结算”,部分平台仅靠提醒而非硬性限制,用户违规停放成本低;信用分与跨平台惩戒机制未打通,多次违规用户仍可正常用车。

三是加重管理负担,降低城市治理效能。部分用户文明用车意识薄弱,未严格遵守停放规定,对违规停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增加管理成本;用户反馈处理机制待提升,对于市民提出的相关合理诉求响应滞时,会引发市民投诉,激化公众与管理部门、运营企业之间的矛盾,影响创城工作中“共治共享”的治理氛围。

 二、对策及建议

为破解共享单车管理难题,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建议聚焦问题短板,强化精准施策: 

一是优化停放设施布局,提升便民性

结合城市规划和出行需求,对现有电子围栏停放点进行梳理优化。在写字楼、学校、医院、景区等需求集中区域加密停放点,在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合理增设停放点,动态调整优化点位布局。同时,统一停放点划线标准和标识指引,确保用户便捷识别、规范停放,解决“找位难、停车难”问题。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监管,提高精准度

升级科技手段强化监管约束,扩大电子围栏覆盖范围,督促运营企业升级电子围栏定位技术,提升定位精准度;加强运营企业对共享单车的监管,实现对车辆投放数量、停放状态、运维轨迹的实时监控;硬性约束用户规范停放,推行入栏强制结算,未停入规范线框的用户无法完成锁车;对违规停放高发区域进行预警并及时处置,提高管理效率;鼓励运营企业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车辆潮汐调度,实现供需平衡;运营企业电子围栏数据可与城管、交通部门的静态交通云平台共享,能够精准预判潮汐淤积点位,运维人员主动清运,从源头减少乱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培育文明氛围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讲、APP弹窗提示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共享车辆停放规定和文明用车知识,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鼓励运营企业建立用户信用激励机制,对长期规范停放的用户给予骑行优惠,引导用户自觉遵守停放要求,形成规范停放的良好氛围。


对市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20260181号建议的答复

付景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共享单车管理 优化城市出行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业态,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年初我市引进共享单车以来在管理中“助力城市交通、规范停放秩序、提成城市品质”为原则,逐步实现了企业运营从恶性竞争到良性发展、管理方式从简单粗放到精细规范的转变,形成“政府规范管理、企业规范运营、市民规范骑行”的管理“济南模式”。

(一)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制度设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政策规章。2021年2月,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明确控制我市共享单车总量,严格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未经许可投放的清除出市场。2023年2月,《济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管理原则、管理模式和统筹考虑公众出行需求、实施总量控制,明确经营服务要求和使用人使用要求。

(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确定我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确定一个城市的投放总量是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关键环节,为科学确定我市投放量,静态办广泛了解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和行业数据及标准,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人进行充分论证,得出较为客观实际的投放量。根据调查统计济南市区居民出行量约658.2万次共享单车出行占比约6.5%单车周转率为2.85/根据以上数据可基本确定我市共享单车需求量约12万辆,这个总量即可基本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也避免因超额投放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更便于规范管理,减少因车辆过剩而大量淤积。

(三)实施挂牌管理,将共享单车总量控制落到实处。根据确定的投放总量对在我市投放的每一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挂牌管理,一车一身份,且车牌与车辆ID信息一一对应,核实信息时使用小程序“一扫便知”,落实总量控制提供了有力抓手。通过采取该措施,将我市共享单车从2021年的近40万辆,下降至目前的12.88万辆,所有投放单车实施挂牌管理,挂牌率达到99.9%。下一步,将按照15万辆的总需求、根据企业管理情况进行配额微调,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

(四)制定《济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暂行考核细则》,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细则分别从停放秩序、无牌车辆、运维人员配备、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是否超额投放、车辆存储情况等十几个方面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各单车企业准许投放额度挂钩。严格规定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督导三家单车企业组建专门队伍对路面单车停放情况进行巡查管理,及时清理淤积车辆。同时在细则中规定对各单车公司运维队伍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核查工作人员,调度到位情况。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按照1:500的比例(路面管理人员数目:路面管理车辆数目)配备运维人员,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定岗、定责、定人,同时根据不同季节配备不同数量的三轮、四轮运维车辆。特别是注重加大假节日期间繁华场所、景区、重要交通枢纽周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逢“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要求各公司增加运维人员、车辆,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五)利用信息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全过程、无死角管理。将市静态集团“济南静态交通云平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子系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城市仓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济南交警,结合监控设施,对共享单车进行可视化、扁平化指挥调度和考核。为降低企业成本,将企业之前存储仓和维修仓整合为一个城市仓,城市仓内分为待投放区(已上牌的)、未上牌区、待补牌区、维修区和报废区,并安装区域指示牌。城市仓进出车辆情况和停放秩序可通过视频监控系统随时掌握并作为考核的一部分。同时,协调各单车企业安排专门人员、购置对讲机,利用监管平台实行采取视频巡检与路面实地巡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做到企业自管和市级、区级、街道三级管理、三级考核,实现从仓库到路面、从投放到停放秩序的无缝隙闭环管理。

(六)精益求精,探索利用电子围栏技术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分步试行推出电子围栏技术适用区域。第一期于2023年8月1日推出,试运行范围为济南火车站和泉城路周边两个片区。火车站片区具体范围:以火车站为中心,东至天成路,南至经一路,西至火车站西侧站前街,北至火车站北侧站前街(含以上道路);泉城路片区具体范围:以泉城路为中心,东至黑虎泉北路,南至黑虎泉西路,西至趵突泉北路,北至明湖路(含以上道路)。在试运行区域内,市民需按照APP电子地图标注的“P点”到指定位置进行关锁还车,从此告别“任性停”,在非“P点”强制还车将会被收取5元站外还车调度费。第二期于2023年11月21日推出,在第一期的基础上,范围扩大至在历山路—经十路—纬十二路—经一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明湖东路—东关大街—历山路范围内(含以上道路两侧)。电子围栏技术的应用,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更加规范,道路更加有序畅通。同时,为确保市民取车、还车方便,在通过线上倾听群众关于电子围栏试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要求各公司对外公布两部电话(手机),随时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市、区两级静态办会同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根据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进行改进提升,对增设停放区的意见建议,实地进行调研查看,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和区域及时增设电子围栏停放区。

下一步,济南交警将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对现有电子围栏停放点进行梳理优化,科学调整设置数量和位置;逐步扩大电子围栏覆盖区域,现已初步确定在CBD片区和地铁站周边区域增设电子围栏,兼顾群众骑行的便利性和规范停放秩序,做到便民利民的同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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