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7414/2019-00358 主题分类: 公安
成文日期: 1553616000000 发布日期: 155491200000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南市委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南市委关于印发《关于评选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十五届“青年文明号”、第二十六届“十佳青年民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公通〔2019〕36号 有 效 性: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南市委
印发《
关于评选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十五届“青年文明号”、第二十六届“十佳青年民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公通〔2019〕36号


各分、县局,局直各单位:

《关于评选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十五届“青年文明号”、第二十六届“十佳青年民警”的实施方案》已经领导审核同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材料请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局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市局团委邮箱:p_tw@gaj.jns.sd,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刘科、刘百莉,联系电话:85080277。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南市委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评选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十五届“青年文明号”、第二十六届“十佳青年民警”的实施方案


为激励全市公安民警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开展青春建功活动,为打造“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懈奋斗。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决定联合开展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十五届“青年文明号”、第二十六届“十佳青年民警”评选活动(简称“一争一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青年文明号”(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确定)由团市委和市公安局进行联合命名表彰,授予牌匾。

(二)“十佳青年民警”(10名)由市总工会授予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作为参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条件。

(三)“优秀青年民警”(10名)由市公安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四)“青春建功辅警标兵”(10名)由市公安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评选标准

(一)“青年文明号”

1.团组织健全,活动规范,能够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悬挂醒目,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实景照片和原始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完整。

2.坚持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春绿色行动,开展与特困青工、“两新”组织“一助一”帮扶团建情况属实,开展“青年文明号助千家”结对帮扶脱贫活动。

3.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18年度无违法违纪问题,全年无有责投诉或上级通报批评等问题。

(二)“十佳青年民警”、“优秀青年民警”、“青春建功辅警标兵”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

2.参加公安工作两年以上,侧重基层和一线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侦破大案要案、重大活动安保、基层基础、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民警及辅警,全年无有责投诉或上级通报批评等问题,无违法违纪问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在编在职青年民警及辅警。

4.近三年以来,已获得过“十佳青年民警”等相关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

三、参选要求

(一)思想重视

开展“青年文明号”、“十佳青年民警”评选活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年民警队伍建设的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鼓励青年民警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

要充分发挥公安内网、微信、微博、楼宇电视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展示全市公安机关的良好精神风貌,宣传情况将作为评选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方法

“青年文明号”的候选单位,可结合本单位集体的年龄结构据实推荐;各单位择优推荐1名民警及辅警,作为“十佳青年民警”、“优秀青年民警”、“青春建功辅警标兵”的候选人。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一争一创”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基础上,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督察、法制部门意见,推选评议,进行公示。

(四)材料要求

1.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需报送《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登记卡》一式 3份、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登记表》一式3份(请参照《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填写)。

2.根据《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要求,对2017年度全市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进行复核认定和量化考核。“青年文明号”集体需报送《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登记卡》、《济南市“青年文明号”汇总信息统计表》(由主管单位团组织汇总填写)。

3.申报“十佳青年民警”、“优秀青年民警”、“青春建功辅警标兵”,需报送《全市“十佳青年民警”推荐表》一式3份、考察公示报告1份、 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3份并审核盖章。《推荐表》中的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单位规范全称,曾获奖励填写至区、县级,主要事迹不超过300字,所在单位意见盖单位行政章。

4.以上材料请于4月8日12时前报市局团委,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市局团委邮箱:p_tw@gaj.jns.sd,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刘科。联系电话:85080277。


附件:1.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登记卡.doc

         2.济南市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员登记表.doc

         3.济南市“青年文明号”汇总信息统计表.doc

         4.全市“十佳青年民警”推荐表.doc


济南市公安局指挥部                      2019年4月11日印发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