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414/2025-00085 公开方式: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2025-04-10 成文日期: 2025-04-10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编号

20250301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安全骑行管理的建议

建议者

王静荣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5-04-10

答复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安全骑行管理的建议

自行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广泛应用于我们的生活中。然而随着各式自行车竞相涌上街头,一些问题和挑战也开始出现,建议进一步加强自行车安全骑行管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

1.骑行速度过快。据《新民晚报》报道,2023年上海通勤高峰平均车速每小时25.24人公里,一些骑行者速度接近每小时40公里。今年8月河北保定容城县发生的公路自行骑行交通事故中,视频显示一行人骑行速度时速一度超过37公里。此外,当前个别变速自行车骑行者最快时速可达90公里以上,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2.骑行动作违法或不文明。有的骑行者在骑行时勾肩搭背、追逐嬉戏;有的脱把骑行,在人流车流里横冲直撞;有的动辄几辆车、十几辆车排成一队,随意并线,并排堵道,无视基本的骑车礼仪。

3.骑行者不遵守交通规划。公路骑行者无视交通信号,无视路权规则,把公共道路变成了自己的“竞速场”,甚至有的为了‘切磋’技艺,‘飙车’不考虑场地,不管交通规则和人身安全,只为追求刺激,对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构成安全隐患。

4.不能缴纳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险。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于人于己都可能造成非常大的财产损失。

二、问题原因分析

1.缺乏对骑行者的法律约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现实生活中,部分自行车的平均行驶速度已经超过了电动自行车。甚至有的竞速自行车时速可达到30公里、40公里甚至更高,远远超过了传统非机动车的车速。但是,法律并没有对自行车提出明确的限速要求,想要阻止,只能口头劝阻、安全教育等方式,很难形成有效的震慑。

 2.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骑行者对骑行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盲目追求速度与刺激,忽视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有的骑行者不了解或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骑行行为失范。此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骑行专用道或安全标识缺失,也是导致骑行者安全意识不足的重要因素之一。

3.对骑行者的监管存有困难。管理在道路上行驶的、数量庞大的自行车,存在违法发现难、行为整改难等诸多难点,因为自行车速度变化的灵活性,交警很难凭借肉眼去判断非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交警监管的重点多是较为明显的违法骑行行为,比如逆向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右行驶等。由于这类行为相较于机动车危险性小,交警部门多采取口头教育或者小额罚款的方式适度处罚。 

三、建议

1.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骑行上限。一是从立法层面出发,对自行车行驶速度作出一定要求,在《交通安全法》中增加自行车限速的规定,跟上时代的节奏和法治化需求;二是从法规方面出发,出台一些更适应地方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前国际上自行车限速的国家包括德国、美国、英国、爱尔兰、迪拜等,2020年德国柏林第一条限速车道为20公里/小时,迪拜、爱尔兰等国家城区骑行速度限制为20公里/小时,业余自行车道和共享自行车道的限速为30公里/小时。我国目前仅有深圳、贵阳、北京回龙观地区的自行车专用道等少数地方规定了自行车的限速标准15公里/小时。可以参考这些国家和地方的做法,进行立法或者出台法规,明确自行车骑行上限。同时,可以从变速自行车、山地自行车开始,试点实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骑行者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一是进行广泛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和案例,让广大骑行爱好者明白,只有做到守法骑行、文明骑行,才能既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又有助于维护良好骑行风气,营造良好骑行环境。二是开展团队教育。利用骑行作为一种社群活动的特点,引导鼓励骑行协会、俱乐部等去做一些教育宣传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同时,传递科学、安全的骑行理念。三是进行科学引导。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如细化路权划分、拓展自行车骑行空间、设置标识、在部分路段限定合适的骑行速度,引导骑行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秩序。

3.加大监管监督力度,促进骑行文化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执法监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可以尝试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比如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捕捉闯红灯、逆行的骑行者,将违法者信息进行联网,并纳入征信系统,实现更有力的惩戒与威慑。二是发动公众监督和举报。畅通市民监督渠道,鼓励公众通过一键举报、“随手拍”等方式,对违规骑行行为进行举报实现共治。


济南市公安局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30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安全骑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王静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安全骑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健康理念不断普及、城市道路不断完善、城市运动休闲功能逐步提升,公路自行车骑行作为一种健康自然的运动方式,开始成为人们的运动“新宠”,随之而来的骑行交通安全隐患也逐渐暴露出来。骑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普遍存在,突出表现为追逐竞驶、随意变道、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给城市管理秩序造成混乱,埋下交通安全隐患的种子。

2024年,济南交警在自行车违法打击及路面管控强度上虽有提升,但是在警力精准投放,违法行为精准打击方面还存在差距。目前法律尚未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无论是普通自行车还是公路自行车,法律并没有提出明确的限速要求,对现实交通监管提出新的挑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交管部门对违法骑行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者给予相应处罚。结合具体情况予以人性化执法,以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执法效能,平衡兼顾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环境和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追求。

二是结合路面监控感知网络等相关设施设备,及时分析研判公路自行车骑行爱好者的常用骑行线路、常见违法行为,开展公路自行车骑行违法整治行动,通过专项突查、集中夜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管控力度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与本地公路自行车协会、俱乐部、骑行爱好者社群代表沟通,为公路自行车骑行需要中长距离锻炼的新需求选定合适的骑行线路。同时重构、优化城市空间,串联城市优质景观资源打造专用的自行车绿道,在未来的城市规划建设中,要更加关注非机动车道的连贯性和连接性,并积极规划专门的骑行竞速场地、赛道。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