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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 37 处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1 14:5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现象,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莱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新建了 2 处高清球机设备、新增 1 处电子警察抓拍、新增 29 处高清卡口抓拍设备、新增 5 处黑烟抓拍,现予以公告。

2020 年 9 月 1 日零时起,支队将在莱芜区、钢城区范围内启用 37 处电子监控设备,对路口、路段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信号灯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挪用号牌、假牌、套牌、尾气超标、大货车闯禁区等)进行拍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出行。监控设备具体地点如下

编辑:(魏纪良
信息来源:济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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