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驾驶证记分超过12分的告知(2021 1203期)
发布日期:2021-12-2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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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规定,以下驾驶证记分已满十二分及以上,需于十五日内参加满分学习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此告知。
编辑:(祝芳)
信息来源:济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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