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的通告》(济公通〔2022〕70号)进行清理。
结合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论证,2022年,基于“交管12123”中的“事故快处”模块,制定了《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后实现了“快处、快撤、快赔”目标,极大提升了轻微事故处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2023年9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过对“交管12123”事故线上视频快处系统迭代升级,增加了“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新功能模块,涵盖了接处警效率、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公正透明、流程步骤、矛盾化解、缓解拥堵、便民利民等“事故快处”方面的功能内容,同时也更加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科技化应用需求。目前,我市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率已达75%以上。因此,《办法》已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建议废止。
现征求广大市民、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建议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5年5月3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赵鹏超 联系电话:85082228
传真:8895079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jnsgajjjzdmscfzk@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的通告(济公通〔2022〕70号).pdf
济南市公安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