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2020.12月
发布日期:2021-01-1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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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下驾驶人的驾驶证已记满12分,但驾驶未参加学习,也未接受考试,特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编辑:(祝芳)
信息来源:济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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