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414/2021-0011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 发文字号:
关于《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问:低慢小航空器具体指什么?

通告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14个类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其中,民用无人机、航空模型是最为常见的低慢小

问:市民如何开展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并进行信息核验?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http://124.128.84.35:51032/#/)或微信公众号济南公安E警通栏目对无人机及其拥有者信息进行核验。

问:对可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有什么具体要求?

(一)可飞空域内仅限民用无人机个人拥有者,使用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从事非商业飞行活动使用,严禁使用穿越机从事飞行活动。

(二)可飞空域内民用无人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空域范围和高度飞行,飞行前2小时须在“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124.128.84.35:51032/#/或微信公众号“济南公安”E警通栏目进行飞行计划报备,飞行时间跨度不得超过24小时。

(三)可飞空域内民用无人机操控人员应确保无人机在目视范围内飞行,自主避让其他航空器、空飘物及地面建筑物、人员、车辆等。

(四)民用无人机在可飞空域内飞行,安全责任由组织飞行活动的个人负责。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具备高度保持或者位置保持飞行功能,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民用遥控驾驶航空器。

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民用遥控驾驶航空器,不包括微型无人机。

问:在进行飞行活动前应当取得相应的飞行资质,这其中飞行资质指的是

对于无人机主要指驾驶员资质。无人机驾驶员需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的驾驶员执照。其中,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需执照管理: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B.Ⅰ、Ⅱ类无人机(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对于其他“低慢小”航空器,驾驶员在进行飞行活动前除需获取相应的驾驶员资质,还需遵守民航、气象等部门关于适航管理的有关规定。

问:如何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鼓励在购买无人机产品的同时选购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服务(如购买大疆品牌无人机时选购含第三者责任险的DJ CARE服务),也可至提供相关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咨询办理。

问:如何知晓飞行活动所在位置属于管控空域?

在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前,通过“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http://124.128.84.35:51032/#/)或微信公众号“济南公安”E警通栏目进行飞行计划报备,了解飞行活动所在位置是否属于管控空域范围。

在可飞空域内,可以通过“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实现飞行报告的便捷操作;在管控空域内,仍需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进行飞行申请。


  •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阅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