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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全民行”系列宣传(一):防范刷单类诈骗
发布日期:2019-12-01 15:32 浏览次数: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刷单类诈骗

 

作案手法:

 

犯罪嫌疑人设置虚假网络购物平台,要求受害人拍下商品并付款,随后返还购物款并按比例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受害人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佣金”。

 


此时嫌疑人会以返还高额“佣金”为诱饵,让受害人继续加大刷单数量和金额,如果受害人索要“佣金”,嫌疑人便会以网络故障、所做任务为多重任务等多种理由要求受害人继续转款。直到受害人察觉上当不再汇款时,便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

 

防范提示:

 

目前,在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刷单诈骗案件发案数居于首位,特别是大学生等年轻人群体成为此类案件的高危群体。因为此“工作”相对轻松,成本低,不受地域限制,足不出户便能获得高额回报,所以吸引了大批大学生从事此项“工作”来“勤工俭学”。

 


大家千万不要从事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等“工作”,因为你很有可能被骗,而且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骗手段,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确规定,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

 

责编|刘 洋

 

审核|石 治

 

编辑:(王林
信息来源:济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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